企业吸收合并
是企业合并的一种形式,即企业兼并,一个企业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企业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
与企业新设合并不同,企业新设合并是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8)签约日期、地点;?(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吸收合并公告案例
经陕西振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振疆公司”)与及陕西茂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茂尚公司”)股东会决定,振疆公司吸收合并茂尚公司,合并后茂尚公司将注销,其债权债务由振疆公司承继。合并前振疆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人民币、茂尚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人民币,合并后存续的振疆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人民币。请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前往振疆公司申报债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