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军官证遗失时,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 第一时间报告:立即联系所在部队政治部保密科或相关业务科室,报告证件遗失情况,并申请补办手续。同时,在部队内部网络或公告栏上登出挂失公告,说明军官证编号、持证人姓名等信息,声明该证已失效,以防止证件被他人恶意使用。
- 外部挂失公告:进行正式的外部挂失公告,可以通过在部队所在城市主要报纸上登出挂失启事。
- 补办新证:完成挂失和登报声明之后,可以着手进行军官证的补办。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并准确填写申请表格,以便加快审核进度。
登报案例:
李莉遗失军官证(军字第048886)及社会保障卡,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