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收据
购置新房一般实际交房款时,开发商会出具收据,而正式的发票是在交房时出具。等房屋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量之后,取得了准确的房屋面积,才会出具购房发票。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 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侯,会提供不动产发票。
登报案例
吴建康遗失南飞鸿广场3-11813号房的购房收据(金额2万元 编号 0153869 )声明作废
本人张涛不慎将熙悦都项目20号楼21201号房,购房收据丢失,票据号:0119715,金额:10000,声明作废。
席战民购买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西航花园公寓8号楼1单元10号房面积131.63平米,购房收据(票号4197,金额是169145元)丢失作废
孙志宏(身份证610524197307100078)购买浐灞一号13-21904号房的购房收据丢失(票号0017033,金额20217元,交款日期2012.12.31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