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对涉嫌违法违规车辆依法实施暂扣。陕AVQ831号、陕A95U3U号、陕EW2659号车已经依法解除扣押措施。经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车辆,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现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请待领取被扣押车辆的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我单位办理领车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我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车辆。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华清东路186号违章大厅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
2024年10月17日
同步刊发报纸:《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