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工作,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提升地方银行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7日陕西汉中南郑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南汇发村镇银行”)、陕西咸阳渭城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和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农商银行”)分别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和汉南汇发村镇银行,并将渭城汇发村镇银行、汉南汇发村镇银行改建设立为榆林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本次吸收合并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和汉南汇发村镇银行将依法解散并注销法人资格,榆林农商银行作为存续主体承继和承接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和汉南汇发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榆林农商银行的名称、经营范围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榆林农商银行、渭城汇发村镇银行、汉南汇发村镇银行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债务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0912-3363508
榆林农商银行 渭城汇发村镇银行 汉南汇发村镇银行
2024年9月28日
同步刊发报纸:《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