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村镇银行改革化险工作部署,在陕西省金融委和陕西金融监管局工作指导下, 2024年9月24日,陕西咸阳渭城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召开2024年临时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因吸收合并解散的议案》,形成了《关于通过<关于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因吸收合并解散的议案>的决议》。
2024年11月15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印发《陕西金融监管局关于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咸阳渭城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陕金监复〔2024〕245号)。同意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并承接渭城汇发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吸收合并筹备事项完成后,榆林农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法人机构变更和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事项。
2024年1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批复同意渭城汇发村镇银行解散(陕金监复〔2024〕278号)。2024年1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榆林农商银行咸阳分行开业(咸金复〔2024〕103号)。
渭城汇发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由榆林农商银行承接。
渭城汇发村镇银行与榆林农商银行咸阳分行将于2024年12月13日17:00至2024年12月14日09:00进行系统切换。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5日进行账务核对,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停止对外门柜业务。2024年12月16日起榆林农商银行咸阳分行正式营业,原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客户到榆林农商银行咸阳分行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陕西咸阳渭城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同步刊发报纸:《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