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致:咸阳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郭毓文、赵艳萍、王彦、潘榕
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本行第3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陕西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议案(简称《合并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秦都农商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表决通过。目前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监管机构批复,处于筹建实施阶段。
组建过程中,经多方联系,贵方下落不明,无法签订发起人协议书,经审查贵方亦不符合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要求经本公司委托评估,就贵方退股事宜通知如下:请贵方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前来本公司办理退股的相关事宜。如贵方逾期不予办理的,视为贵方对退股事项没有任何异议,本公司依法将退给贵方的相关款项交付咸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可随时前来办理相关领款事项。
同步刊发报纸:《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