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
|
业务类型
|
补照、增加执照副本
|
服务对象
|
在我市登记的各类企业
|
申请条件
|
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
|
服务流程
|
|
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
1.《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书》(需要 纸质文书 纸张尺寸A4 原件 1份 复印件 0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登报(陕西日报、各界导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遗失声明。 3.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办理时间
|
各分县局工作时间
|
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各分县局企业注册科
|
办理地址
|
各分县局地址
|
联系电话
|
各分县局电话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及各工商分局地址电话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三秦都市报登报029-85338456 »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及各工商分局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