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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幼升小准备的证件及政策回顾

很多涉及一些最基础的入学方式、入学政策以及证件准备问题!以及对2018级幼升小政策做一个回顾!

新生入学(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且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入学流程

生源摸底调查

本区县户籍:小学新生依据公安局户籍登记,区县教育局统一登记造册

非本区县户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家长向居住地区县提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组织登记造册。

学区生源划分

各区县教育局在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学区,并根据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适当调整学区划分。区县在学区划分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划分结果,同时将各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学生名单送达各学校。

通知书发放

各区县根据生源摸底情况,于6月10日前将印制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各学校学区内的生源人数(即承担的义务教育学位人数),发放到各学校。各学校对照生源名单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本校学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

随迁子女须办理“四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在西安上学容易吗?

首先,不止是随迁子女。在西安,想要上一所好学校一直都不是容易事,主要还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不均衡导致的。

其次,由于每所学校学位有限,因此公办学校招收学生是有顺序的,随迁子女在比较靠后的位置。

先来看一下招收顺序:

一般公立小学接收学生的时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接收学区内行政村村民、社区居民、新建小区购买住房且户口已经转入本辖区派出所的业主子女入学。

2

接收因城区改造临时居住在本学区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

3

接收在学区内新建小区购买住房但是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入学。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4

接收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5

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按照这样的招生顺序,在小学有名额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招生。

那么就意味着越符合条件的学生,越最早被确定录取!

所以尽早办理相关手续和证明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在公办学位有限的情况下,随迁子女入学怎么办呢?看重点:

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也就是说,随迁子女准备好入学资料,符合条件,就一定有学上,但不一定能进入居住地学区内的学校。

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以碑林区为例

第一、户口与住房不在一处的学生,应尽早办理新房入户。如果房子已经下来,想要在新房所在学区入学,则应尽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该尽早办理居住证。按照依据居住证时间顺序入学的原则,越早办理,孩子顺利入学机会越大啊。如外地生报名的学校学籍已满,则提交到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这里需要注意:只要资料审核合格通过,会保证外地生有小学进行接收,但是不保证是哪所学校。

第三、依据自身和学校情况,尽早到相关学区或者学校查入学资格和名额情况,随时关注信息。

特殊群体入学

1、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4、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5、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6、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集体户口入学

关于集体户口入学,政策上的条文只有简单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碑林区教育局如下回复:

学区划分:按照居住地就近择校。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居住地查询对应学区划分,看是哪所学校,去学校登记即可。

材料准备

1. 无房证明(若你无房,是租住情况,去房管局开这个证明)

2.租住合同

3.房东的房产证明

4.社区的居住证明

5.户籍证明

6.孩子的疫苗本

办理流程

学校报名时,拿着上述材料直接去学校报名即可。

以上为碑林区教育局的回复,其他区可能略有不同

问:集体户与家庭户区别是什么?

集体户是多个公民,他们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而且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寺院等单位集体宿舍,公安机关为管理方便,按集体户口进行登记管理,共立为一户或多户,一般由所属单位确定专人、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家庭户是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一般居住在同一所(套)房子,共同生活,人数为少数几个。公安机关以家庭为单位,并确立其中的一个人为户主进行登记管理,发给家庭户口簿。

区别: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问: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孩子能落集体户吗?

答案能!根据2月1日最新政策,父母一方是集体户的,孩子也能随迁落入集体户。

问:集体户孩子如何上学,需要准备什么?

关于集体户口入学,政策上的条文很简单: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但具体如何操作比较笼统。

不过可以从碑林区教育局关于集体户子女上学问题得到参考答案:

➀学区划分

按照居住地就近择校。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居住地查询对应学区划分,看是哪所学校,去学校登记即可。

➁材料准备

1. 无房证明(若你无房,是租住情况,去房管局开这个证明)

2.租住合同

3.房东的房产证明

4.社区的居住证明

5.户籍证明

6.孩子的疫苗本

➂办理流程

学校报名时,拿着上述材料直接去学校报名即可。

以上为碑林区教育局的回复,每个城区对于集体户上学要求略有不同,各位家长可致电各区县教育局咨询。

重点注意:

2018年政策专门将居住证写出,并明确指出居住证会作为主要依据。因此居住证一定要提前办理好,招生很有可能会按照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进行。

各城区教育局电话&地址

热点问题解答

1、儿童入学年满几周岁?

答: 6周岁且8月31前出生。

2、我孩子还差几天6周岁,能否提前上学?

答: 不可以。《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西安市今年实行电子学籍,一人一学籍,终身不变,提前入学更不允许了!

3、西安各区什么时间报名?

答: 西安市六城区报名时间一般为为5月下旬的周末进行,各小学报名时间不一样。以各区报名时间为准!

4、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 报名时除了带孩子以外,一般还需携带孩子父母亲的产权证、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具体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进行!

5、残疾儿童入学有何规定?

答: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6、持户口簿能否到附近小学报名上学?

答: 不可以。根据西安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 “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

7、父母有自己住房,但学区不好,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

答: 不可以。孩子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孩子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本。

8、家长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 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3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9、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 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

10、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行吗?

答: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11、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处行吗?

答: 孩子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孩子父母双方都是不在西安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按正常入学办理。如果父母是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孩子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12、我不想上家附近的学校,想择到另外的学校应怎样报名?

答: 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以外的学校借读的学生,也应先在学生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施教区办理正常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借读填表时一定要注明借读年限。

13、我家住房已变更,怎样办理上学手续?

答: 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14、我孩子上三年级,学习不理想,我家正好搬迁,在转学时想重读一年可以吗?

答: 不可以。学生在转学时不能变更就读年级。

15、我才购买了二手房,孩子怎样入学?

答: 1)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孩子上学的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此。提前一年的原因是孩子就读牵涉到教师、教室及教材的配备,而孩子所需的教材学校一般提前半年就预订。

2)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里只能安排一名孩子在相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16、学生上四年级,购买了施教区的二手房,能否进入相应的学校?

答: 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将根据其施教区内学额情况,如施教区内的学校班级人数已满,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将学生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指定的学校就读,家长在购买施教区的二手房时,除了应了解二手房的实际情况外,还应弄清楚该套房子里是否有学生正在接受义务教育。

17、拆迁户孩子如何报名上学?

答:1) 拆迁户如已分配或购买了新房子,应将户口迁入自己的产权证的实际居住地,持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属施教区的小学办理就读手续。

2)如果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西安市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3)拆迁过渡期间,确因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无法在原施教区就读的,持户口本、拆迁材料、暂住证等有关证明到暂住地所属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如该学校班级人数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有学额的指定的学校借读,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

注意:每年政策可能有变化,一切请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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